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健全和完善企业资质基础数据库,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资函〔2013〕28号通知的要求,现将我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报送企业资质电子数据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送范围:
凡工商注册地在我省且已取得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
二、报送内容:
1、企业资质数据标准表(见附件,勘察资质填写表1,设计资质填写表2);
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正副本(含已使用的变更页)的扫描件。要求:内容清晰、jpg格式、宽高比例不变、大小200k以下,也可复印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
三、报送方式:
1、各勘察设计企业将企业资质电子数据和有关证书材料于5月20日前报送至所在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同时将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质安处邮箱zhurui@hebjs.gov.cn。
2、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通知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勘察设计企业的数据报送工作,审核汇总后于5月25日前将汇总表(含电子版)报送我处。
四、有关要求:
1、希望各市建设主管部门、各勘察设计企业高度重视此次数据报送工作,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审核数据,确保数据的完整、准确。
2、为及时将数据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请严格按照本通知的时间要求完成上报。
联系电话:0311-87880441 87904537
附件:企业资质数据标准表
勘察设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
2013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