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高施工图审查质量,切实发挥施工图审查工作对勘察设计质量把关作用,保证和提高勘察设计质量,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施工图审查专项整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条件。施工图审查机构依法获得认定后,应保持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对于不符合认定条件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依法撤销其认定,保证机构资格满足标准要求。
实行施工图审查人员登记考核制度。施工图审查人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对于考核不合格或审查工作质量不能达到要求的人员,依法清出审查人员队伍,不得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保证审查人员队伍整体素质。
完善市场监管、审查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明确审查程序、时限和工作标准要求,规范市场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秩序,保证审查工作质量。
应用施工图审查监督管理系统。施工图审查委托合同、专业审查结果、审查意见和结论、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信息统一纳入管理系统中,对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业绩,施工图审查工作实现实时监控、动态管理。
二、专项整顿范围
凡工商注册地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证书的单位,以及在施工图审查机构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人员和审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完成审查工作的质量情况,均为本次专项整顿进行监督检查的范围。
三、工作内容
(一)审查机构认定条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的通知》(冀建质〔2011〕290号)的规定,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人员、办公场所、机构管理、审查工作开展情况等相关内容进行全面核查。
(二)施工图审查工作质量。检查2013年以来完成审查的施工图纸、审查报告及各专业和工程勘察审查意见。核查审查报告及审查意见、审查合格书签字、盖章是否齐全、有效;审查合格的项目资料是否规范完整,施工图纸是否依然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和其他规范标准要求的情况。
(三)市场行为。检查施工图审查委托合同、审查报告和审查合格书,核查履约情况、审查程序、持证上岗等内容,检查是否存在不执行国家取费标准恶性压价、程序不规范、超时限以及无资格人员审图、勘察文件未经审查合格就用于施工图设计或审图机构受理并开展施工图设计审查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2013年4月中旬)。印发《关于开展施工图审查专项整顿的通知》。明确工作目标、内容、要求和安排,召开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做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宣传到位,各项标准要求明确有数,为保证专项整顿效果奠定基础。
(二)自查自纠(2013年4月中旬—8月中旬)。按照专项整顿部署,各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各市按照整顿要求做好工作督导和指导,确保自查效果。各机构要对审查人员、机构建设、内部管理、工作质量、执业行为等全面自查,填写《河北省施工图审查机构基本情况表》(见附件);对2013年以来完成的施工图审查工作质量进行全面自查,并于7月底前将机构自查整改情况报告报各市主管部门。各市要加强对专项整顿的领导,组织好本市自查工作,自查结束后,提交本市专项整顿情况报告,报省厅勘察设计与质量安全处。
(三)集中检查(2013年8月中旬—10月底)。省厅组织监督检查组,对企业实地检查,核查审查人员、机构认定条件、管理制度、机构建设、工作质量以及审查人员到岗、市场行为情况,并对2013年以来施工图审查工作质量进行抽查。
(四)总结和健全制度(2013年11月初—12月底)。汇总全省专项整顿情况,依法查处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剖析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通报专项整顿结果。针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制订相应对策措施,进一步完善管理和市场监督机制。
(五)全面应用施工图审查管理系统(2013年2季度)。机构、人员和业绩全部纳入管理系统。施工图审查业务承接、审查、出具意见和审查合格书全部通过系统完成,实现审查业务工作的全程实时监管。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施工图图审查工作关系建设工程质量、公共利益和安全。各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顿工作,明确专人按照统一安排,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收到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加强组织协调,结合实际安排好专项整顿,督导各企业做好自查。各企业要认真对待,切实做好自查和整改,以此为契机提升机构、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质量,促进勘察设计水平不断提高。
(三)做好总结和评估。各市各机构要结合行业、当地和自身的实际,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治理整顿暴露和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不断提升工作质量。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