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提交

|

建造师人员登记

|

企业招聘登记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房地产资质 > 地产资质 > 正文

河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级资质标准

来源:河北建造师网 日期:2013/9/20 18:35:46

保定地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代办,详情咨询:13333227868 同微信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2、注册资本中无国有和集体资本;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管理人员不少于4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专职统计人员不少于1人;

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6、企业名称须符合国家工商管理总局颁发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名称中的行业用语须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或“房地产开发”、“房地产”。

暂定资质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内没有开发项目的开发企业资质不再延续。有项目的开发企业申请资质延续的,应当在资质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先办理项目审查认定手续,后按规定申请资质延续或升为四级。对有不良经营行为记录的企业,一年内不受理其资质升级的申请。

本文网址:
"; ";